做門徒的代價及喜樂
潘佳耀
門徒,就是學生的意思,這個字在英文與紀律是同源的。所以門徒與紀律是綁在一起的,換句話說,没有紀律,門徒就失掉它的意義了。但談及紀律,就要付代價。本文談門徒的代價,就是從紀律的角度,因為這些都是基督所安排的課程,使我們在受訓的過程被祂模塑得更謙卑,更依靠主,誠如八福中所說的,『心裡貧窮的人有福了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』
首先談到這代價指的什麼?路十四:26-27『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,妻子,兒女,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做我的門徒。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』所述的代價就是跟隨主要遭受迫害。我們須知道,跟隨基督,在當時的猶太社會,是被視為離經叛道的行徑。跟隨者的遭遇,輕者為至親骨肉所唾棄,往往被逐出家門;有時重則輒遭殺害,即使在過程中,幸運逃生,躲過一劫,但往往一生都活在可能被追殺的陰影中,保羅的下半生所遭遇的迫害,就是活生生的例子。
耶穌另外提及另一種捨棄,内在的捨棄,就是捨己。在路九:23『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』此捨己涉及兩個,每個人心中的至愛,一為我所愛的情慾,另一為我所愛的意志自由。現在耶穌來了,祂好像對你說,你要你這兩個至愛的東西交出來,讓祂完全控制,管理主導。
這方面往往最難捨棄的。外面的仇敵,有時候迫害的源頭消失了,或你離開那環境,外在迫害不再存在。但是内在的情欲,舊我的意志,卻是跟著我們這個舊身體,如影隨形,直到生命的終了,所以耶穌說這是天天要對付捨棄的,祂說,要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隨祂。
在前頭我們看到,耶穌把背十字架,不管外面的十字架(迫害),或内在的十字架(捨己)都清楚向人陳明。這些話可能令人認為,跟隨耶穌就是過苦日子,每日昏天暗地。事實上,不然。因爲祂也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背十字架這件事。這種新觀點來自我們對祂的新認識,我們與祂有新的關係。因為祂不只是我的夫子(老師),而我也是祂的門徒(學生)。更重要的,祂是我的救主,而我是祂的信徒。墨蘭頓,宗教改教家,把這種關係帶來的好處,這樣説:「認識耶穌基督就是享有祂所成就的一切恩惠好處。」
而這些恩惠最重要的是,首先祂帶來赦罪的救恩,同時也把我們與祂連接在一起。這道理從洗禮表達最清楚,弟兄姊妹你都有一個洗禮,你要常常回顧你的洗禮,因在洗禮有一個重要的信息宣告:祂赦免我們的罪,也把我們藉洗禮洗入在祂裡面,使我們與基督成為一體的。如此的改變,請問從今以後,你再面對再難又重的十架重擔時,你需要一個人獨扛嗎?答案再清楚不夠了。難怪彼得說,彼前四:4『親愛的弟兄阿,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,不要以為奇怪,倒要歡喜,因為是與基督一同受苦,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,也可以歡喜快樂。』經文中提到你們是與基督受苦,你不認為,這一點就是喜樂力量之源頭嗎?
歡喜快樂罷!在十架的受苦中,不是你一個人單打獨鬥,基督也從頭到末了,伴隨著你。
(中華信義會神學院專任教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