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上帝同行。」(彌迦書六:8),以好言行見證主,領人歸主,以至於完成基督徒的使命。
/李勝雄
一、理由及根據:
信了耶穌就成為基督徒,就是基督的徒弟,徒弟要聽從老師的命令,乃順理成章,理所當然之事。尤其這位老師是道成肉身的創造主,祂的所言所行皆是至聖、至高、至大,無可爭議。祂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基督徒要唯祂是遵,聽命行事。
耶穌在世教示世人愛上帝、愛人的言行,都是基督徒要學習遵行的。而祂升天前交代的使命就是:分享福音,為祂作見證。
耶穌在復活後升天前,向門徒亦是對所有成為基督徒吩咐的使命,就是使徒行傳一章8節祂所說的:「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大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」
二、感恩圖報的行動:
我們基督徒白白地因信稱義,罪得赦免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這種莫大的救恩,實在無以為報,只有不計代價,以白白地捨去一切,分享福音為祂作見證,領人歸主,使人同得福音的好處,來感恩圖報。
三、靠聖靈分享福音作見證:
向人分享福音作見證,要靠聖靈方能成事。基甸會以分發聖經傳福音,有很多人先拒絕、丟棄,被聖靈感動,才看到聖經字句而信主,甚至成為傳道人的見證也不少。我搭高鐵有幾次向鄰座陌生人送聖經及福音單張都成功達陣,都是靠聖靈感動而為。
四、從最近的親朋至最遠的任何人,無遠不屈地分享福音,作見證:
先由自己家人開始,我們夫妻在大學畢業前一年受洗加入教會,三個小孩從小上主日學,現在也帶領他們的小孩去教會。我的岳父母也是傳統民間信仰的家庭出身,但是在離世以前都信主受洗,應驗了:「當信主耶穌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」的真理。然後向親朋好友、同學同事,用各種人力物力的恩賜,參與本地本國以及國際性的福音行動,正如使徒先向其骨肉至親的猶太人,再向外邦人傳福音,而且不論得時,不得時地實行。
工福向所有勞工群眾,不分本地或外來的移工,一視同仁,分享福音,作見證。因為上帝愛世人,要人人得救,不要任何一人不得救而沉淪。亞伯蘭九十九歲被上帝改名為亞伯拉罕時,就預言他將成為「多國之父」(創世記十七:4),先由上帝的選民以色列人開始,乃至向世界各國各民去分享福音,領人歸主。使凡接待祂,就是信祂名的,祂就賜給他們權柄,成為上帝的兒女(約翰福音一:12)。
五、分享福音,作見證,言傳身傳均並重:
本身要「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。」(以弗所四:1)「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上帝同行。」(彌迦書六:8),以好言行見證主,領人歸主,以至於完成基督徒的使命。
(謙誠法律事務所律師;工福董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