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………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………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(太廿八:16-20)。「趁著白日,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;黑夜將到,就沒有人能做工了。」(約九:4)。

「………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………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(太廿八:16-20)。「趁著白日,我們必須做那差我來者的工;黑夜將到,就沒有人能做工了。」(約九:4)。

     我們傳福音是帶著神的應許,這就是為何我們需要順服主,突破個性的限制,親身經歷神的大能,沒有什麼比傳福音得到更大喜樂。以下列舉幾個經歷:

見證一:二O二四年十月我回美國,有一天謝傳道和我探訪一位在加州的長輩湛先生,雖然他重病在身,仍是顯得硬朗,我把握當下機會,向他說明神,人,罪,恩,信,他的回應是還要想想看。我離開時告訴他的女婿:需要趕快找人再向他談福音。感謝神!他的女兒過兩天,又找一位弟兄和他傳福音,他便接受了!大約十天後他離開人世。感謝神給我們這樣的機會!

 見證二:有一次我們有四位同工坐計程車,當我上計程車時,司機對我說:「平安!」我問道:「你是基督徒嗎?向我說平安?」他回說:「我不是基督徒,只是常聽基督徒用平安來問候。」我對他說:「你有聽過福音嗎?」「有啊,在好消息頻道聽過。」我說:「那你要平安嗎?」「平安!每個人都想要啊!」我說:「你想要就有,神就給你。」我就為他將福音講一遍。他又問:「

那何時才可以信神有平安?」我說:「你什麼時候想信都可以啊!」「那麼容易嗎?真的是這樣嗎?」我說:「等下我可以跟你做一個接受耶穌的禱告,可以嗎?」於是我便在有同工下車時,帶他做一個決志禱告。然後我和另一位同工,繼續坐車往前行,他就說:「啊!很神奇,我真的感到平安了!」

見證三:日前我三月份下高雄,在車上我求主給我機會傳福音,前面兩位旅客都在睡覺,我無法插入。待第三位上來,聊天中得知她姓周,個性很友善,我問她:「你有基督徒朋友嗎?聽過基督教的資訊嗎?」「沒有,不過有看過一點點。」我就向她說:「可以給我十分鐘,和你談談信仰嗎?」「阿姨,我想睡覺。」我就說那妳先睡覺沒關係,睡完了我再和妳講,她說不然你先講好了,我一睡就會睡到下車。感謝神給我機會向周小姐分享福音。

    我有不少向陌生人分享福音的見證,爲何神會給我機會呢?因為我經常禱告。其實按我的個性,我也不是隨時能聊天的人,正因如此,我才常常向神禱告,賜給我在與人對話中,有一個智慧的開頭,及遇到有心、友善且願意談話的人,當然我也碰過許多拒絕我的人。我也訓練自己在心裡有無數個話題當開場白,如此一直實行,看到神真是信實,按著應許與我們同在,祂願意與我們同工,賜下喜樂與美善。

    聖經中記載,主被釘十字架最後一分鐘,有一位強盜說:「耶穌啊,你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你記念我!」耶穌對他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。」上帝給我們每個人有不同對象的福音託付,常常禱告神,祂必開門。聖經的原則就是凡有的還要加添;當你越傳就越能夠傳福音,就越能學習去認識及愛不同類型的人。因主為我們死,沒有比這更大的愛了!神喜悅我們把握機會傳福音,祂一定會幫助我們去遵守神的旨意,領受傳福音得人,得大驚喜的快樂!

(工福特約宣教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