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經路加福音二章四十節:「孩子漸漸長大,強健起來,充滿智慧,又有上帝的恩在他身上。」五十二節:「耶穌的智慧和身量,並上帝和人喜愛他的心,都一齊增長。」
/ 吳得力
身為獨一生在世上無罪的孩子,耶穌不只透過智慧與知識的增長發育成人,祂也使每一個年齡皆得成聖。早期教父愛任紐 (Irenaeus,約130-202年)說得好:「所有透過祂向神重生的人——嬰兒與小孩、男孩與少年們,還有老年人。為此祂親身經歷每一個年齡,為嬰孩而成了嬰孩,好使嬰孩成聖;為孩童而成了孩童,好叫孩童成聖,同時也成為他們敬虔、正直、順服的榜樣;為少年人成了少年,藉此使他們為主成聖。」基督在每個階段的順服都討神喜悅;這也解釋為何神喜愛耶穌的心隨著祂在地的年紀一同增長。(《認識基督的二十七堂必修課》馬克.瓊斯著;一三五、六頁)
上帝的兒子降世為人最清楚地彰顯我罪人得以成聖的恩典。因著基督徒父母婚約,早在母腹中,後有廿一歲受洗禮為記號與印證,我已完整享有基督為我賺取今世與永生救恩。
二O一四年,我漸漸領受『基督位格的尊榮賦予基督信徒最強烈的服事動力』。曾有專責街友的社工師對我說:「如果不是透過耶穌基督,我真不知道活水泉(福音中心)對街友有甚麼幫助?」那時我看「人如何信主並脫離流浪」比較實用;不實用的是上帝藉著基督的血平息了祂對罪人的義怒;我藐視三一上帝獨做創造救贖恩典,比起我未助人信主脫離流浪更加糟糕。
二O一七年,羅馬書三章二十一到二十六節教我認識贖罪與挽回祭。「贖罪,只表達了挽回祭的一半含義。贖罪的行動是以罪為對象;它意指把罪遮蓋、除去或塗抹,以致罪不再對人與上帝的相交構成障礙。可是聖經中的『挽回祭』除了有贖罪的含義外,還有藉此平息上帝忿怒的意思。」(《認識神》巴刻著,尹妙珍翻譯,二一三頁)。
二O二四年,人問我:「為何活水泉至今沒有團隊;其他人很快就有了!」自慚形穢多年,今心寒語塞;突然聖靈賜我信心,說:「我不知道別人,但我自己的理由是,我多有善行、少有信心去領受『基督位格的尊榮賦予基督信徒最強烈的服事動力』。因此,我不能建立教會。」
天父上帝,我真是罪人,沒有挽回祭光照我以前,我慶幸祢我之間沒有罪的隔閡,不覺得祢需要對我發甚麼義怒。今我深知心易放蕩,易離所愛之上帝,卻蒙基督代禱繫我心在主身邊;確信這世界上,唯有天父、主耶穌基督、聖靈是被人藐視抵擋傷害最深。
然而,天父愛我,基督為我捨己,聖靈有主權突然賞賜我「與基督聯合」解藥,持續醫治律法反律法主義之惡,使我習得作基督門徒真正意義、最大的成就是,讓上帝在基督裏、藉著聖靈,稱我為義。我逐漸遠離了自稱為義的瘋狂(嫉妒他人所得的恩賜,濫用權柄造成屬靈虐待)與不信(不信任上帝知道我需要、或不需要甚麼)。
雖成長異常遲緩,但我渴望根據十誡與基督的榜樣來愛上帝、愛人。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,阿們。
(萬華活水泉教會牧師)
